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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帶我看到世界末日。

認識她,從她的腳開始。那是一場演講,我坐在台下聽。她是主講者,穿著黑色高跟鞋,從舞台後方走上台。她的鞋先進入我的視線,然後是小腿。高跟鞋咖咖的響聲,引我走進地獄門。

短暫交往,我逃之夭夭。她是好情人,身體像指南針一樣敏感,相愛時慷慨地使用五官。她主動、主導、主持每一個步驟。她翻箱倒櫃,把我當成行李;我束手就擒,是一顆被剝皮的柑橘。

她是大聯盟,我是少棒營,我很有自知之明地離去,她沒有婉留。我把我們唯一的合照拿來做電腦桌面。她把我留下的白色T-shirt拿來做浴室抹布。

分手後變成朋友,才開始認識她。我問:「你都愛得這麼激烈嗎?」她說:「我把每一個愛人,都當做最後一個愛人。」

她不只把每個愛人當做最後一個,也把每一天當做最後一天。跟她約會,你會覺得今天是世界末日。她把一個月的活動量,塞進一天之中。地球明天就要毀滅,所以錢、健康、時間都沒必要保留。人生到今晚十二點為止,不需要再量入為出。

對她來說,日子不是用「過」的,也不是用「活」的,而是用「敢」的。她會傳簡訊來,挑釁地問我:「你今天做了什麼讓自己害怕的事?」。我回:「跟你傳簡訊我就怕了。」這不完全是耍嘴皮子,因為接下來她可能就找我去跳傘或潛水。

她不累積本錢,也不重覆經驗。她狼吞虎嚥地嘗試新的男人、新的女人、新的衣服、新的痛苦。我問:「你這樣能玩多久?」「什麼?」她從飛機上跳下去,我看著她直線墜落,久久不打開降落傘。

我20歲時認識她,如今我們都步入中年。她還在玩,對象變成了已婚的企業家。「你想結婚嗎?」我問。她露出微笑,魚尾紋跑出來伸懶腰。半夜,她打給我,要我到她家。我走進門,滿地都是衣服、鞋子、化妝品,好像剛遭小偷。她坐在浴室馬桶旁,當初迷住我的腿像骨折般無力地癱在瓷磚上。她淚流滿面,嘴巴腫得像海綿。我跪下,抱著她。她的身體像墓碑般冰冷,體內不知埋葬了多少早夭的純真和浪漫。我站起來,打開櫃子找藥膏。然後在櫃子中看到:20年前我那件白色T-shirt。

「竟然縮水了……」我攤開T-shirt,「我就知道,便宜沒好貨!」

她破涕為笑,我用舊T-shirt擦掉她的眼淚。世界末日來了,你能往哪逃?也許唯一安全的地方,就是老友的擁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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